投资者权益须知

尊敬的基金投资人:
基金投资在获取收益的同时存在投资风险。为了保护您的合法权益,请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以下内容:

一、基金的基本知识

(一)什么是基金
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基金)是指通过发售基金份额,将众多投资者的资金集中起来,形成独立财产,由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管理人管理,以投资组合的方法进行证券投资的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方式。
(二)基金与股票、债券、储蓄存款等其它金融工具的区别
(三)基金的分类
1、依据运作方式的不同,可分为封闭式基金与开放式基金。
封闭式基金是指基金份额在基金合同期限内固定不变,基金份额可以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交易,但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得申请赎回的一种基金运作方式。
开放式基金是指基金份额不固定,基金份额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场所进行申购和赎回的一种基金运作方式。
2、依据投资对象的不同,可分为股票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混合基金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对基金类别的分类标准,60%以上的基金资产投资于股票的为股票基金;80%以上的基金资产投资于债券的为债券基金;仅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的为货币市场基金;投资于股票、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但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的比例不符合股票基金、债券基金规定的为混合基金。这些基金类别按收益和风险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为: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即股票基金的风险和收益最高,货币市场基金的风险和收益最低。
3、特殊类型基金
(1)系列基金。又被称为伞型基金,是指多个基金共用一个基金合同,子基金独立运作,子基金之间可以进行相互转换的一种基金结构形式。
(2)保本基金。是指通过采用投资组合保险技术,保证投资者的投资目标是在锁定下跌风险的同时力争有机会获得潜在的高回报。
(3)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与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通常又被称为交易所交易基金(Exchange Traded Funds,简称“ETF”),是一种在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可变的一种开放式基金。上市开放式基金(Listed Open-ended Funds,简称“LOF”)是一种既可以在场外市场进行基金份额申购赎回,又可以在交易所(场内市场)进行基金份额交易、申购或赎回的开放式基金。
(4)QDII基金。是一种以境外证券市场为主要投资区域的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者可以用人民币或美元等外汇进行认购和申购,在承担境外市场相应投资风险的同时获取相应的投资收益。QDII基金与普通证券投资基金的最大区别在于投资范围不同。
(四)基金评级
基金评级是依据一定标准对基金产品进行分析从而做出优劣评价。投资人在投资基金时,可以适当参考基金评级结果,但切不可把基金评级作为选择基金的唯一依据。此外,基金评级是对基金管理人过往的业绩表现做出评价,并不代表基金未来长期业绩的表现。
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将根据销售适用性原则,对基金管理人进行审慎调查,并对基金产品进行风险评价。
(五)基金费用
基金费用一般包括两大类:一类是在基金销售过程中发生的由基金投资人自己承担的费用,主要包括认购费、申购费、赎回费和基金转换费。这些费用一般直接在投资人认购、申购、赎回或转换时收取。其中申购费可在投资人购买基金时收取,即前端申购费;也可在投资人卖出基金时收取,即后端申购费,其费率一般按持有期限递减。另一类是在基金管理过程中发生的费用,主要包括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信息披露费等,这些费用由基金承担。对于不收取申购、赎回费的货币市场基金和部分债券基金,还可按不高于2.5‰的比例从基金资产中计提一定的销售服务费。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第70条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享有下列权利:
(一)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二)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三)依法转让或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四)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六)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七)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发售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起诉讼;
(八)基金合同约定的其它权利。

三、基金投资风险提示

(一)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二)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和合规风险等。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即当单个交易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超过基金总份额的百分之十时,投资人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
(三)基金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旗下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旗下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五)本公司将对基金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进行调查和评价,并根据基金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推荐相应的基金品种,但本公司所做的推荐仅供投资人参考,投资人应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基金产品并自行承担投资基金的风险。

四、服务内容和收费方式

本公司向基金投资人提供以下服务:
(一)对基金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进行调查和评价。
(二)基金销售业务,包括基金账户开户、基金申(认)购、基金赎回、基金转换、定额定投、修改基金分红方式等。本公司根据每只基金的发行公告及基金管理公司发布的其它相关公告收取相应的申(认)购、赎回费和转换费。
(三)基金网上交易服务。
(四)基金净值、分红提示、交易确认等短信服务。
(五)电话咨询服务。
(六)基金知识普及和风险教育。

五、基金交易业务流程

我们提供直销柜台交易和电子交易方式供您选择。电子交易指投资人通过新华基金网站或客服电话系统从事账户管理或基金交易的行为。
(一)直销柜台交易流程
1.开立基金账户:
如投资者以前未在本公司的任何销售机构开立过基金账户,须首先按照《直销业务办理指南》规定的资料提出开户申请。
2. 认购/申购基金:
开户成功以后,投资者须按《直销业务办理指南》规定的手续,在开放日的办理时间内,提出认购/申购申请,并按《直销业务办理指南》规定的方式全额交付认购/申购款项。
直销中心受理投资者的认购/申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直销中心确实接收到该申请。认购/申购的确认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3. 设置基金分红方式:
对于已经购买的基金,除特别规定的基金分红方式不可更改以外,投资者可以按照《直销业务办理指南》规定的手续提出选择现金分红或红利再投资的业务申请。
4. 赎回基金:
投资者须按《直销业务办理指南》规定的手续,在开放日办理时间内提出赎回申请,投资者提交赎回申请时,在直销中心必须有足够相应份额的基金,否则所提交的赎回申请无效而不予成交。
直销中心受理投资者的赎回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直销中心确实接收到该申请。赎回的确认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5. 其他业务申请
投资者须按《直销业务办理指南》规定的手续,在开放日办理时间内提出其他业务申请。直销中心受理投资者的其他业务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直销中心确实接收到该申请。其他业务申请的确认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具体办理流程可致电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30-6999;具体办理业务的规则,请详细阅读《直销业务办理指南》,需要提醒的是,相关业务规则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请留意本公司网站上的最新《直销业务办理指南》。
(二)网上直销交易流程:
目前可以使用平安银行卡,招商银行卡进行开户交易,开户流程如下:
1. 已通过新华直销柜台购买过基金,但未开通网上交易的客户开户流程:
I. 确认使用申购支付和赎回的银行卡,并做好开户前准备。
II.登陆新华网上交易,点击“网上开户”。
III.系统进入银行身份验证页面,请提供相关信息进行端的身份验证
IV. 输入直销交易账号或基金账号和交易密码,完成后点击确定。
V.系统进行后台处理,成功后返回用户的交易账号,并提示开户成功,用户通过此交易账号和设定的交易密码即可登陆网上交易系统。
2.未购买过新华基金或只在银行证券公司购买过新华基金的客户开户流程:
I.确认使用申购支付和赎回的银行卡,并做好开户前准备。
II.登陆新华网上交易,点击“网上开户”。
III.选择您要登记的银行卡,并按界面提示输入相关信息。
IV.系统转入银行的身份验证页面,按页面提示输入所需信息,各银行的验证方式有所不同,具体要求以银行要求为准。
VII.进入开户资料填写页面,用户填写相关信息,并设定网上交易密码,同时阅读《投资者权益须知》和《网上交易开户协议》完成后点击确定。
VIII.系统进行后台处理,成功后返回用户的交易账号,并提示开户成功,用户通过此交易账号和设定的交易密码即可登陆网上交易系统。
3. 新华基金网上直销认、申购流程
I.客户登陆新华基金网站,点击“网上交易”。
II.使用身份证号、基金账号或交易账号和设定的交易密码登陆“网上交易”。
III.选择所要认购或申购的基金,点击进入认、申购页面。
IV.输入认、申购金额,点击进入付款页面。
V.系统转入相应的银行付款页面,开户输入银行支付密码,支付完毕。
VI.客户在完成银行支付后,系统提示支付成功,并转入通知商户页面。
VII.点击完成通知商户,交易完毕。
4. 新华基金网上直销赎回流程
I.客户登陆新华基金网站,点击“网上交易”。
II.使用身份证号、基金账号或交易账号和设定的交易密码登陆“网上交易”。
III.选择所要赎回的基金,点击进入赎回页面。
IV.输入所要赎回的份额,确认完毕,赎回成功。

六、本《须知》有关内容将根据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或行业协会的要求或本公司业务情况的变化不时修订,相关修订以本公司更新为准。

七、投诉处理和联系方式

基金投资人可以通过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630-6999或以书信、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对本公司及各基金代销机构所提供的服务提出建议或投诉。对于工作日受理的投诉,原则上当日回复,不能当日回复的,在3个工作日内回复。对于非工作日受理的投诉,原则上在顺延的第一个工作日回复,不能及时回复的,在3个工作日内回复。
投资人也可通过书信、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投诉。联系方式如下:
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
网址:www.csrc.gov.cn
传真电话:0755-83260010
举报投诉电话:0755-83263315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笋岗西路体育大厦东座
邮编:518028

中国证券业协会:
网址:www.sac.net.cn
传真:010-66575896
电子邮箱 huizhang@sac.net.cn
地址:北京金融街富凯大厦B座二层
邮编:100140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选择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基金。作为基金管理人,本公司承诺投资人利益优先,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态度为投资人提供服务,但不能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能保证基金的最低收益。投资人可登录中国证监会网站(www.csrc.gov.cn)或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www.sac.net.cn)查询基金销售机构名录,核实本公司基金销售资格。